高雄市府鼓勵屋頂設置太陽能板落實再生能源政策,允許屋頂太陽光電構造設施不計入容積。(圖片提供:高雄市政府)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
高雄市府鼓勵屋頂設置太陽能板落實再生能源政策,允許屋頂太陽光電構造設施不計入容積。(圖片提供:高雄市政府)
新聞摘要
  • 高雄市府鼓勵屋頂設置太陽能板落實再生能源政策,透過都市計畫允許屋頂太陽光電構造設施不計入容積。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高雄市府鼓勵屋頂設置太陽能板落實再生能源政策,透過都市計畫允許屋頂太陽光電構造設施不計入容積,目前包括鳳山在內的建物密集市區皆已適用,其餘原高雄縣30處都市計畫區也將在年底前全面實施。
 
配合國家節能減碳政策,內政部雖有「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」,但僅限2公尺以下屋頂設施可免申請雜項執照,致民眾設置意願不高。為了突破這項限制,高雄市府訂定「高雄市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」,並且透過都市計畫放寬容積和高度的限制,目前鳳山及原高雄市地區皆能適用,其餘原高雄縣30處都市計畫區也將透過都市計畫通檢方式比照辦理。
 
面對油電雙漲,妥善利用高雄市充裕的日照時數,節能省電成為許多家庭努力落實的目標。民眾如設置3kWp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,約佔屋頂面積30㎡,若以每1kWp設置費用12萬元估算,則3kWp的系統設置費用約36萬元,其1年可產生電能3898度,依2012年度台電躉購費率9.4645元/度來計算,約10年左右即可回收,長期下來可賺取不少電費。